淘寶和天貓是售假的“幫兇”還是“受害者”?
5月22日,一則致歉聲明出現在淘寶網首頁公告欄。發出致歉聲明的謝某某、張某某、蘇某某是義烏市法院在今年3月判決的一起侵權責任糾紛案的被告人。
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,被告張某某與謝某某合謀,在明知“VANS”商標系他人注冊商標的情況下,從案外人唐某某處購進標有“VANS”商標的假冒帆布鞋,通過被告蘇某某注冊的淘寶網店進行銷售,共計貨值人民幣53.211萬元。之后,張某某、謝某某因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,被義烏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,緩刑5年,并各處罰金30萬元。
2017年8月,原告淘寶網再次以謝某某、張某某惡意售假,導致淘寶網商譽損害為由,向義烏市法院提起訴訟,一同被推上被告席的還有提供網店的蘇某某。
今年3月,義烏市法院作出判決:3名被告共同賠償原告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損失1萬元,共同承擔原告合理支出律師費2.5萬元,并在淘寶網主頁上刊登賠禮道歉聲明。之后,3名被告服從法院判決,并于5月22日在淘寶網刊登道歉聲明。
受害者還是幫兇?
此案的判決結果公布后,網絡上一片叫好聲,有律師認為,判決售假者在平臺上致歉是一種創新打假模式;也有人為阿里巴巴叫好,張某某、謝某某之所以落網,就是得益于阿里巴巴打假特戰隊向義烏警方提供的線索,阿里巴巴“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”的內部共識把打擊假貨放在了一個極高的階位上。
《號外財經》通讀了該判決書,總感覺缺少了點兒什么,淘寶網作為原告獲得了1萬元的損失和2.5萬元律師費賠償,并收到了被告的賠禮道歉聲明。而在判決書中沒有提到此次售假中的最大受害者——消費者。
淘寶網為賣家提供平臺,就像一個為各種商販提供攤位的市場管理者,理應起到監督管理的作用。如果它履行了自己的職責,理應受到稱贊,但如果它沒有盡責,也理應受到處罰。然而,現實情況卻并非如此,前段時間鄭州杜先生的遭遇說明了一些問題。
2016年10月,鄭州的杜先生在淘寶上買了個名為老板牌的抽油煙機,但竟然是個假貨,杜先生將淘寶平臺和賣家一起告上了法庭,但是一審結果出來以后,判決賣家賠償十倍,但是淘寶卻沒有任何責任。杜先生說淘寶沒有起到質量監督的責任,而且提供的賣家電話是無效的,于是提出了二審。
3月28號下午,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了開庭審理。5月10日,杜先生拿到了等待已久的判決書,結果卻是維持原判,淘寶不承擔連帶責任,對此,杜先生非常氣憤,并決定申訴到底。
二審中,淘寶的辯護律師聲稱,淘寶面對這么大數量的商家和店鋪,不可能全部進行審慎義務。但是,從案件開庭審理以來,賣家始終沒有現身,而淘寶平臺提供的賣家電話也無法打通,杜先生堅持認為,淘寶在這起案件中有不可推卸的責任,店鋪是賣家在淘寶網上開的,淘寶網不能拿技術達不到,盡不到審慎義務為由,讓消費者來為此買單。而且,此案中的涉事商品是老板電器,它在家電行業是個知名品牌,淘寶網完全可以核實賣家有沒有銷售資格,有沒有獲得商家的授權許可。
確實,過去幾年,阿里巴巴在打假上一直在努力,但消費者們還是不斷從淘寶網和天貓上買到假貨,2014年,筆者曾在淘寶網上買到了假U盤,幾次投訴后,未果;上個月,一位黃先生向《號外財經》反映,他在更加“高大上”的天貓直播里買了一塊翡翠石頭,切開一看發現是一塊大理石表皮包裹著的人工合成材料。
未來,不論淘寶還是天貓,如果仍以商家和店鋪數量太多而不能盡到審慎義務為由來“搪塞”消費者,消費者買到假貨的次數將很難減少。
打假的業績不重要?
5月4日,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公布了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季度(“2018財年第四季度”)以及財務年度(“2018財年”)業績。
第四季度阿里集團收入同比增長61%至619.32億元,中國零售業務、阿里云及國際零售業務的收入持續強勁增長,季度增幅分別達到56%、103%及63%;中國零售平臺的移動月度活躍用戶于3月底達至6.17億規模,較2017年12月底勁增3,700萬,同比增幅達22%。中國零售平臺的年度活躍消費者增加至5.52億,較截至2017年12月底止12個月增加3,700萬,創下集團上市以來的最高紀錄。集團經調整EBITA(息稅攤銷前利潤)為168.05億。非美國通用會計準則下,季度盈利同比增長35%至140.99億元,攤薄后每股盈利為5.73元,自由現金流達85.64億元。
2018財年全年,阿里巴巴集團的收入增長58%至2,502.66億元,中國零售平臺的全年GMV同比增長28%至48,200億元,較2017財年的GMV同比增幅22%加速。年內GMV增長的動力來自于天貓實物商品GMV勁增45%,核心電商業務全年收入增長60%,增幅亦為上市以來最大。2018財年,集團經調整EBITA同比增長40%至970.03億元。按非美國通用會計準則計,集團全年盈利同比增長44%至832.14億元,攤薄后每股盈利為32.86元,全年自由現金流達993.62億元。
通讀阿里巴巴的業績新聞稿,《號外財經》不得不感嘆其強勁的增長勢頭,但在整篇新聞稿中,沒有任何一個字提到阿里巴巴過去一年在打擊假貨上取得的成就。也許未來,只有當阿里巴巴把打擊假貨的成果寫到業績報告中時,才能說明公司真的已經把打假放在了一個極高的階位上,只有到那時消費者才會在淘寶網和天貓上免遭假貨的傷害。